【隨地便溺】男子醫院內踩水漬滑倒摔傷 揭2歲童隨地屙尿 父母慘賠11萬元
雖說人有三急,但父母縱容小朋友隨地便溺卻是不衛生又不文明的行為,更有可能導致他人受傷!!內地就有一名男子因為在醫院內誤踩男童的尿漬而跌個四腳朝天,最終將男童父母告上法院,法院最終判決男童父母賠償傷者11萬元!
Photo from MamiDaily
男子醫院大廳踩中尿漬摔傷
綜合內媒報道,原告劉先生在去年6月份抵達湖北某兒科醫院,由於急著為孩子掛急診而未留意腳下情況,結果不小心在醫院大廳踩中一攤「水」而滑倒受傷,經過醫院救治後判定為十級傷殘。劉先生受傷後須接受手術治療,前後花了近3萬元人民幣(約港幣3.2萬元),加上誤共損失費及殘疾賠償金,劉先生要求醫院向他賠償總損失金額20萬元(約港幣2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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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男童隨地便溺
相關醫院無法和劉先生達成協議,只好對薄公堂。醫院調取事發當天大廳的閉路電視畫面,結果發現在劉先生經過事發地點的12秒前,一名2歲左右的男童,在保母的掩護下於同一地點小便。保母站在男童身後,正好擋住了前台護士的視線,無人及時發現。事後就發生劉先生跌倒事件,不過在大約2分鐘後,保母和男童再次回到現場,原來是去取拖把把尿漬清潔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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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父母賠償11萬元
雖然保母事後清理了尿漬,惟傷害已經造成。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認為兩件事發生的時間前後不到12秒,即使醫院有清潔工人巡邏,也未必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發現尿漬。由此,法院認為造成劉先生受傷的最大責任方是男童,不過考慮到劉先生當時未注意地面情況,且身穿拖鞋不利於防範濕滑地面,擁有一定責任,最終判決男童父母需負70%的賠償責任,賠償劉先生各項損失11萬元(約港幣11.7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約港幣1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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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Mami Editorial
Source: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