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家長誤解兒童自由遊戲 興趣班、電子遊戲、看電視=/=1小時自由遊戲 兒童遊戲也有權利 你又知唔知?
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UNICEF HK)上月訪問約1000名本地父母,有關兒童自由遊戲的認知,發現84%誤解自由遊戲是指讓子女看電視、使用電子產品、參加興趣班、社交班。
調查指出,98%認同自由遊戲是對兒童早期發展的關鍵。但你又是否清楚何謂自由遊戲?
看電視未能刺激感官
世界幼兒教育聯會香港分會會長孔美琪解釋,電子遊戲或電視屬較單向式的活動,兒童只會被動地接收大量影像及訊息,甚少主動參與,因此未必能刺激感官。
電子遊戲 =遊戲?
電子遊戲或電視是單向式的活動,當小朋友玩電子遊戲時,他們被動地接收過量的影像和訊息,甚少與其他人互動,故未必能刺激感官,引發自我探索。
興趣班 =遊戲?
興趣班、社交班都是以導師主導,小朋友較少能自我探索,但不等於他們不應參加,反之家長應清楚興趣班是學習一種,而非自由遊戲。
自由遊戲4點
根據UNICEF HK指引,自由遊戲應包含以下4點:
孩子主導
孩子應該有玩甚麼、如何 玩、怎樣玩的主導權,不應 只能一味聽從成人的指示進 行遊戲。因為遊戲着重兒童 主動探索,在過程中發挖無 限可能
隨時隨地
當兒童提出想玩、想遊戲的慾 望,成人不應該斷然拒絕,這樣 可能對兒童構成傷害。
自由空間
自由空間包括:社區基建下的兒童的遊戲設施及空間;家長對兒童遊戲所持的態度;兒童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遊戲的機會;兒童在遊戲期間,是否可以充分發揮等。
快樂成長
每個兒童都有遊戲的需要,在遊戲期間獲得的快樂,可令兒童感到放鬆、紓緩壓力,是兒童快樂成長的重要一環。
Text: Mami Editorial
Photo Source:官恩娜、楊洛婷@Facebook
Source: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