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個女飲啖水都鬧!網友喻報警:唔想佢成為下一個臨臨
每個家長教導子女都有自己一套,確實沒有對錯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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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鄰居日以繼夜鬧仔女
該名叫「隔離鄰舍」的網民表示,
該網民表示,別人管教子女原本與自己無關,但情況仍然持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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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阿媽鬧個女嘅說話都幾難聽,試過聽見佢鬧個女係『
不止飲水要鬧,接着便傳來打罵聲及女童大哭的聲音。
連丈夫亦一樣「癲」
網民表示,最慘連她的老公亦一樣「癲」,「
最後網友慨嘆,小朋友即使頑皮,但訴諸暴力只會成為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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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口誅筆伐
事件一出,網友排山倒海地要求報警懲治該對夫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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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群情洶湧,但亦有少部份網民認為,可能是媽媽本身有情緒問題所致,
「報咗警,就無彎轉,
虐兒屬嚴重罪行
根據家庭社區法網資料,對兒童施以暴力等同向成年人使用暴力,同屬刑事罪行。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 包含多項與非法使用武力相關的罪行,包括普通襲擊、造成身體嚴重傷害以至謀殺。
施襲者被控哪項罪行,將視乎其動武的意圖、使用武力的程度及當時情況而定。 《侵害人身罪條例》 亦有與兒童及少年人有關的罪行。
此外,根據 《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27條 ,任何超過16歲的人,如有責任管養、看管或照顧一名不足16歲的兒童或少年人,而此人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該兒童或少年人,或導致及促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令該兒童或少年人可能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即屬犯罪。
近年最嚴重的虐兒案,當數2018年屯門五歲女童陳瑞臨(臨臨)被虐殺案,其親父陳海平及繼母黃曉彤皆被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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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 Mami Editorial
Source:Facebook@生仔要考牌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