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糖果誘女童入廁格非禮 大學男生囚3年 辯方:女童未產生自殺心態求輕判 患創傷後遺症
在留學台灣的香港男大學生,去年暑假返港度假,在將軍澳新都城商場,以糖果誘使一名6歲女童,到男廁供他狎玩。女童隨他入格內,男大學生「舔」女童私處、要求吻他的臉及嘴。
早前,他受審後被裁定非禮罪成。法官判刑時直指案情嚴重,社會要保護無辜及易受傷害的兒童,避免他們身心受傷害,將被告被判囚3年。同時,表示事主的創傷報告中,顯示女童患上創傷後遺症,刻意迴避事發經過及感受,甚至對被告外型相似的人士,感到焦慮,影響睡眠。
辯方在判刑前求情指,被告因年少游泳引致脊椎嚴重受損,造成巨大的身心影響,被告願意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