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發展遲緩】13徵狀助評估兒童發展進度 3歲黃金治療期預防惡化促進發展
BB一天天長大,從爬行到走路,彷彿已有特定的軌跡,比如幾個月大便能爬行坐立,一歲大便能站立走路。然而,某些小朋友卻總比別人起步慢,在特定的年齡卻未有應有的能力,甚至明顯落於人後,這很可能便是發展遲緩的表徵,需盡快接受專業的治療才能減少落後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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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發展遲緩定義
兒童發展遲緩(Child development delay)可說是一個概括性名詞,一般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兒童出現肢體運動功能障礙,且兒童發展遲緩並非單一性障礙,通常還會影響視覺、聽覺、語言溝通、智能及學習能力。
外國資料顯示,每100名兒童當中,約有10至15人有發展遲緩,其中1至3人有較嚴重的整體發展遲緩。根據衛生署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2019年的統計數字,近9,800個轉介個案中,發展遲緩的個案就佔了近三成,男女比例約三比一。
兒童發展遲緩成因
造成兒童發展遲緩的因素複雜,其中離不開遺傳、環境、成長及學習幾大因素。不過大部分的兒童發展遲緩卻是原因不明型。
- 遺傳/先天因素:導致兒童發展遲緩的主要因素是遺傳或是先天因素、生理因素,如染色體病變、遺傳問題、先天性異常、先天內分泌或代謝異常、肌肉神經病變等等。此外,母親在懷孕及生產過程中若是有難產或是早產情況,亦會導致嬰兒腦部損傷,影響後續發展。若孕婦在懷孕過程中服用不當藥物、飲用過量酒精,都會影響胎兒腦部發育。
- 後天環境因素:嬰幼兒時期曾染病、中毒 (環境中的毒素,如鉛或水銀)、腦炎或腦部創傷等,很可能導致中樞神經感染、腦性麻痺,進而導致發展遲緩。此外,父母疏於照顧、虐待等外界因素亦是兒童發展遲緩的原因之一。
- 成長及學習:幼兒或兒童成長過程中缺乏應有的社交及語言刺激,導致學習能力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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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發展遲緩徵狀
嬰幼兒的持續性發展軌跡有特定的指標,也稱為發展里程碑,雖然每個人都有個別的差距,卻也不會相差太遠。一旦發現幼兒比其他同齡人起步遲,如一歲還未能坐立、站立等,都是發展遲緩的徵兆。
兒童可能於個別範疇出現遲緩,或多於一個範疇出現遲緩 (稱為整體性發展遲緩),且多為相互影響。遲緩範疇包括大小肌肉發展、知覺、平衡感、語言溝通、認知學習障礙、社會心理、情緒控制等。至於影響程度可以分為明顯遲緩或輕微遲緩 。
家長可以多加觀察風險因素高的幼兒是否有發展遲緩徵狀,如有需要,理應盡快尋求專業評估。
年齡 | 徵狀 |
六個月 | 未能保持頭部穩定 未能伸手抓東西 |
一歲 | 未能扶著傢俱站立 未能用拇指和食指拾起細小物件 |
一歲半 | 未能獨自步行 |
兩歲 | 未能說單詞,如「爸爸」、「媽媽」、「車」、「街街」 未能跟從簡單的指示,如「畀媽媽」 |
兩歲半 | 未能用筆在紙上塗鴉 未能組合單詞如:「食餅」,「飲橙汁」 |
三歲或以上 | 未能說簡單句子如:「我食餅」 未能配對基本顏色和形狀 學業上未能跟上進度 出現行為問題 |
(資料來源:衛生署)
兒童發展遲緩影響
患有發展遲緩的兒童,除了在以上提到的大小肌肉運用、語言、社交、心理等層面會有相互影響作用外,部分可能同時會有其他發展障礙,比如自閉症譜系障礙、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讀寫障礙、動作協調障礙及情緒問題等。身體有腦癇症、腦麻痺、聽障和視障等嚴重疾病的兒童,也有較高機會有發展遲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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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發展遲緩支援服務
根據國際研究顯示,3歲前兒童的腦部的可塑性高,是發展遲緩的黃金治療時期。因此,父母一旦發現幼兒發展遲緩,建議愈早識別及治療愈好,這將有助於促進兒童的發展以及預防障礙進一步惡化。
本港兒童可接受社會福利署和教育局提供的不同種類復康訓練服務,包括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EETC)、到校學前康復服務 (OPRS)、學習訓練津貼項目(TSP)、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ICCC)和特殊幼兒中心(SCCC) 等。訓練服務包括職業治療、物理治療和言語治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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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Mami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