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津貼2021/22】學校即日可領表 9月27日開放申請! 一文睇申請資格+填表注意事項
教育局於昨日(20日)公佈了最新學年學生津貼申請安排,全港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即日起可向教育局領取表格,而合資格家長則可從9月27日起向校方攞表申請$2500津貼,記得在11月5日前交回學校!馬上來看學生津貼2021/22的相關申請資格、填表資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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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為減輕家長在教育支出方面的財政負擔,政府於2020/21學年起恆常化為中學日校、小學及幼稚園提供一次性$2500學生津貼,並且不設任何資產審查。
以下類別學生將符合申請資格:
- 在本港就讀中學日校的學生;
- 在本港就讀小學及特殊學校(包括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英基學校及私立學校)的學生;
- 在本港就讀幼稚園(不論是否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學生,在有關學年的9月1日年滿2歲8個月即符合申請資格。
- 在有關學年的9月1日年滿2歲8個月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讀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
- 就讀於由教育局資助的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
- 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的學生。
4類人士不符合申請資格
雖然學生津貼恆常化,但以下4個類別的學生將不包括在資助範圍內:
- 夜校學生
- 自修生
- 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的學生
- 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坊間一般稱為「行街紙」)的學生
申請日期及填表注意事項
「學生津貼」申請表格將在9月27日由各校發放給學生家長,家長須於2021年11月5日前將填妥的表格交回給學校,學校將負責將表格送交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
「學生津貼」申請表分為表格 A 和表格 B 。表格 A 屬空白表格,家長可在教育局網站下載;而表格 B 已預印學生及申請人的基本資料,則須經由學校派發。
申請表格 | 填表須知 |
表格A |
空白表格(下載連結); 適用於本學年取錄的新生或轉讀他校等學生。 需要修改表格 B 的學生。 |
表格B |
已預印學生及申請人的基本資料; 原校升讀的學生適用; 經由學校派發; 家長/監護人須核對所載資料正確無誤,及選擇接收短訊通知的語言, 便可在表格底部的指定確認方格加上「✓」號,並簽署確認,透過學校送交教育局辦理; 如表格 B 所列的學生英文姓名、日校名稱或學校類別需作更改,家長/監護人需填寫表格 A 申請; 如其他資料需要更新,家長/監護人需在有關資料上方位置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以正楷作出修正 (請勿使用塗改液或改錯帶),並漏空表格底部的確認方格,再透過學校送交教育局辦理。 |
津貼發放日期及方式
教育局在收到有關申請後,會以手機短訊或電郵通知家長。津貼申請成功後,教育局會分批透過家長以個人名義開立的本地銀行户口進行轉帳以發放津貼,教育局在成功發放津貼後,會以手機短訊或電郵通知家長。
因此申請人務必要填寫完整的銀行戶口資料(包括銀行編號等),亦要再三核對所載資料正確無誤。若家長沒有持有本地銀行户口,則需與教育局聯絡再作安排。
查詢方式
為方便學校了解申請的進度及就學生津貼事宜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溝通,教育局會透過「學生津貼系統」(https://stgsfile.edb.gov.hk)定期向學校發放學生津貼申請的進度報告。學校須以「電子化服務入門網站」學校行政主戶戶口或「統一登入系統」學校行政戶口經「統一登入系統」進入「學生津貼系統」獲取進度報告。
如家長有任何查詢,可與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聯絡:
熱線:385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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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Mami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