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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有罪】中學生不應談戀愛?拍拖犯校規被迫「自願退學」女學生不忿向學校提告 最終邊個係贏家?

【戀愛有罪】中學生不應談戀愛?拍拖犯校規被迫「自願退學」女學生不忿向學校提告 最終邊個係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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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ny Hung on 15 Nov 2024
Senior Editor

在21世紀,社會思想理應開放和進步了不少,但事實卻並非如此,譬如「中學生應否談戀愛?」,就不是有人會拿出來討論。那究竟中學生是否不可以談戀愛?學生在這個情況下是否只能選擇分手?日本有名女學生在高中時因談戀愛而犯校規,被勸退離開學校,事後她把學校告上法庭,最終法庭認為雙方各有理據,但仍判學校需要向她賠償97萬日圓(逾5萬港元)。

究竟中學生應否談戀愛?不同人有不同意見。Photo from 《想見你》劇照

失去保送大學資格

綜合日本傳媒報道,身為原告人的女學生(現已升讀大學),於2019年11月時正於東京都的私立堀越高校就讀高三,該校校規有訂明禁止男女學生交往,但女學生的班導師問她有沒有和同年級的男同學交往時,她承認有此事。本身獲校方推薦保送大學的她因此事失去資格,更在校長的勸告下「自願退學」,因為如不立即轉校將無法取得畢業所需要的分數,最終女學生要轉讀其他學校和補習,才趕上大學入學考試。

女學生在高三時被發現拍拖,學校勸退之餘,更失去推薦保送入大學的資格。Photo from 《龍櫻2》劇照

學校限制學生人權

女學生後來因此事將學校告上法庭,在審判中她主張學校不准學生拍拖的校規,限制了學生的基本人權,對照社會的一般認知,明顯不合理和無效,而且談戀愛也沒有影響到她的學業成續,要求學校要賠償700萬日圓(逾39萬港元)。

女學生認為學校做法不合理。Photo from 《龍櫻2》劇照

雙方理據都有合理處

至於學校的立場認為,該校屬私立學校,會依照學校獨特的傳統和教育方針教育學生,校規對照社會的一般認知也是合理,而決定勸女學生「自願退學」就屬校長裁量權。法庭認為學校表面上是勸退女高中生,實際上是「強制退學」,已逾越教育上的裁量,屬違法行為,故東京地方法庭判校方須向女學生賠償約97萬日圓(逾5萬港元)。但法官認同校規本身具有其效力,並指出「考量到學校的教育理念與方針,藉由禁止男女學生交往讓學生專心在課業上,對照社會一般認知屬合理」。

法庭認為雙方各有論據。Photo from 《少年法庭》劇照

知名演藝人高校

有日本高中生認為,覺得沒必要禁止學生拍拖,學校也不必要干涉太多;也有人說能理解學校為何制定這一條校規,因為有很多藝人都是來自該學校。熟悉日本演藝圈的朋友﹐都不會對堀越高校陌生,該校有專為演藝人學生的課程,山下智久、生田斗真、松本潤、山田涼介、野村周平、長澤雅美、綾瀨遙、戶田惠梨香等,都是該校畢業生。

日本知名藝人山下智久都是崛越高校畢業生。Photo from 山下智久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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