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宣佈所有資助學校教職員產假延長至14周
教育局就2018年施政報告建議,向所有資助學校、按位津貼學校、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嘅幼稚園發出通告,公佈由2019年1月1日起,將合資格女性教職員嘅有薪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
現時法定產假為10星期,教育局為推廣良好僱主精神,決定喺資助學校(包括特殊學校)、按位津貼學校同直資學校推行延長產假,同時,教育局鼓勵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嘅幼稚園為合資格教職員提供14個星期的有薪產假。
喺新措施下,教育局會適當地為學校提供津貼,讓學校申請發還支付相關代職人員的額外薪金開支,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嘅幼稚園如延長教職員嘅有薪產假至14個星期並聘請替代人員亦可獲得是項津貼。
資助學校核准編制內嘅教職員或以教育局其他津貼(即現金津貼)支薪嘅合約教職員及按位津貼學校與直資學校的教職員,如合資格教職員喺緊接放取產假前已連續服務滿40個星期,而其實際分娩日期或預產日期為2019年1月1日或之後,便可享有14個星期的有薪產假。
教育局是次帶頭延長產假,希望可以鼓勵學校推動家庭友善措施同履行良好僱主嘅責任。而且延長有薪產假至14個星期令媽媽有更多時間照顧初生BB,對於媽媽同BB嚟講都係一個好消息。
Text:Mami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