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升小】小一升學,家長有哪兩條不好意思問的題目?
有哪些小一升學題目,是家長想問又不好意思問呢?我認為至少有以下兩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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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子女是否「必獲取錄」?
第一題:「我是某名校的校工,想知道我的子女是否可以入到我工作的小學?」
答: 其實工作無分貴賤,校工也是學校運作不可缺少的一員,根據小一入學指引,「在自行分配學位,只要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兒童,必獲取錄。」重點在該小學「就職」這兩個字,就即是指「全職」,是full time,不是用「時薪計」的part time或「兼職」,而校工多是「全職」,所以校工的子女,一定可以入到他任職的小學。
一般來說,在學校任職的校長、秘書、教師及校工,全都是全職,如學校的TA (Teaching Assistant,教學助理),這些在學校中協助正式教學工作的人員或職務,他們負責教學材料、批改功課、輔導學生等,未必是全職,因此TA的子女,便不能「必獲取錄」了!
有家長問有沒有人為了子女可以「必獲取錄」,而早一年申請入職心儀小學的教師或校工職位呢?申請做校工不多,申請做教師的有,但也不會多,畢竟為子女而在事業上作出犧牲或改變不是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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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心水校網的單位可行嗎?
第二題:「在統一派位乙部,派位的方式是「住在那個校網便派獲該校網的小學」,我現在住在深水埗40校網,但我心儀41校網瑪利諾修院學校(小學部),我可否在41校網租一個單位( 有證明文件如租約及住宅電話收費單等),便有希望派到41校網的瑪小?」
答: 表面上你有文件證明你租了一個在41校網的單位,理論是可以派到一間在41校網的小學,但實際上不會被派到,為什麼呢?因為在「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家長忽略了以下兩句話: 「申請兒童的居住地址是指申請兒童的唯一或主要居所,即日常主要起居生活的地方。」
你的主要居所是深水埗,在41校網那間只是「渡假」居所,就算你有證明文件也沒有用處。你會問:「除非教育局派人去查,才知道我租那間不是主要的或唯一居所,否則應該『信』我住在41校網的。」世事怎能預料,最近我便接到一位家長通知,他買了個單位在灣仔,被人向教育局告發他。原來他住在觀塘,灣仔只是他的「渡假」單位,教育局經過調查取消了他女兒在灣仔的派位,改派一個沒有人要的觀塘小學學位。所以,奉勸家長不要作虛報,如果要搬便像「孟母」全家搬去住,否則,被教育署發現便後果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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