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MamiDaily 親子日常 app
【離婚糾紛】婚後一年半頻爭吵未行房 人夫怒告老婆 要求退還54萬禮金 法庭判決出爐

【離婚糾紛】婚後一年半頻爭吵未行房 人夫怒告老婆 要求退還54萬禮金 法庭判決出爐

mami熱話
By ashly.eng on 02 May 2024
Digital Editor

內地結婚前少不了準備豐厚「彩禮」(即香港的禮金),但也因此產生不少彩禮糾紛。福建一對夫妻結婚後有名無實,一年半仍未有行房,結果婚後迅速閃離,男方要求女方歸還54萬彩禮,最終鬧上法院,而法院亦有最新判決!

 

男子通過相親認識前妻,但對方要54萬禮金。Photo from 《香港愛情故事》劇照

禮金糾紛|男子為結婚湊54萬禮金

根據《九派新聞》報道,當事人胡先生和李小姐於2020年通過相親結識,經過一段時間的相互了解後確定了戀愛關係。2021年1月,兩人正式談婚論嫁,雙方家庭協商禮金必須要有50萬元人民幣(約港幣54萬元)。胡先生雖然收入不高,父母也不是富貴人家,但考慮到自己已經30幾歲,仍想方設法湊到了50萬元。

離婚糾紛|婚後一年半閃離 男子要求歸還彩禮

好景不常,兩人婚後頻繁產生矛盾。李小姐認為這段婚姻無法繼續,於是在2022年7月提出離婚。胡先生同意離婚,然而他卻提出兩人婚後「未共同生活」的情況,符合內地法律規定返還禮金的情形,於是向法院提出訴求。

兩人婚後雖有同居,但經常吵架,沒有行房。Photo from 《不夠善良的我們》劇照

離婚糾紛|女子曬證據反擊

兩人對薄公堂,李女士交出網購和聊天紀錄反擊,表示兩人結婚期間郵件都寄往胡先生家,兩人聊天內容也能證明同居事實,因此拒絕退還禮金的訴求。

 

離婚糾紛|法院判歸還34萬禮金

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近期審理該案件,認為兩人均同意離婚,可見感情已經徹底破裂。至於禮金部分,法院認為兩人雖辦理了結婚登記,亦有同居生活,但結婚時間不長,且沒有夫妻之實,因此判決兩人離婚,同時李女士需要返還32萬元禮金(約港幣34.5萬元)。

男子要求前妻歸還禮金。Photo from 《淚之女王》劇照

離婚糾紛|內地法律規定要歸還禮金?

內地不少情侶或夫妻因為彩禮問題產生糾紛,因此內地今年2月起公布全新的《最高法》,施行針對涉及彩禮糾紛案件審理的規定。其中情侶或夫妻在遇到兩種情況時需要考慮彩禮歸還問題。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經同居,原則上彩禮要予以返還;第二,已經結婚並共同生活的夫妻,則要視共同生活時間長短判定是否要歸還彩禮,若果雙方是「閃離」,法院需要多方面確定是否返還及返還的具體比例。

【隨時隨地接收更多育兒教育資訊】

📱 立即下載 MamiDaily 親子日常APP

🤱🏻 追蹤我們的 Instagram: mamidaily.hk

🔔 訂閱 MamiDaily 親子日常 Youtube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