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關愛共享計劃」派$4000 最快明年2月1日接受申請 一按就知你有無份
政府早前公布,合資格人士將可申請拎取4000蚊《財政預算案》補鑊措施「關愛共享計劃」,日前公布最快可於 2019 年 2 月 1 日接受合資格人士申請,將於 4 月底截止。
《財政預算案》「關愛共享計劃」派 HK$4000 申請資格
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資格:
- 年滿18歲;
- 持香港身分證(包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 通常居住在香港(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出差、留學、求醫,但不包括移居海外人士);及
- 沒有受惠於 2018-19 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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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如須繳交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
(a) 並且在香港沒有物業,而所得的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退稅額少於 4,000 元,可申領差額;或
(b)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並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退稅額及 2018-19 年度差 餉寬減額合計少於 4,000 元,可申領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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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如無須繳交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
(a) 並且在香港沒有物業,可申領 HK$4,000 元;或
(b) 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並作自住用途,而 2018-19 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 4,000 元,可申領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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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細則可以到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津處)網頁,了解「關愛共享計劃」的申請資格詳情。同時,網頁上載相關常見問題,以問答形式及「申請資格」、「居港要求」、「工作情況」及「物業情況」等作分類。
最快 4 月有錢收
申請人填好資料,交向「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最快 4 月辦事處會就每宗申請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並將HK$4,000存入申請表格所寫及申請人開立的本地銀行戶口,又或申請人親身前往「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領取 HK$4,000 現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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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結果不滿可上訴
另外,如有申請人不滿結果,可在結果通知書發出後的4星期內,以書面向「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上訴。
職津處「關愛共享計劃」網址: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tc/index.htm
Text: Mami Editorial
Photo Source 、Source:職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