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壓力】家長心痛女兒被迫做暑期功課 斥責學校剝奪自由上告法院 終裁定駁回
現今學生學業繁重,在父母望子成龍和學校矢志作育英才底下,學生每天都忙著應付接踵而來的功課和測驗。而台灣則有一對父母不希望子女在充滿學業壓力的環境下成長,不滿學校要求準入學生做暑假作業,而向當地教育局和法院上訴,惟其申訴最終均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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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不滿學校措施
據《東森新聞》報導,台灣一對戴姓夫婦因不滿中學要求小六畢業生做暑期作業,認為校方此舉剝奪學生權利,因此向當地教育局投訴。惟他們的投訴不被受理,遂對該所學校和教育局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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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教育局投訴學校
戴姓夫婦表述女兒為剛小學畢業的準中學生,在女兒尚未登記入學和未領取中學教科書前,中學已要求準入學生需在暑假期間完成小學程度的暑期功課。他們認為校方沒有權利強迫尚未在校就讀的學生做功課,因為這是在剝奪學生的權利和自由,故向教育局投訴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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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三項規例
即使戴姓夫婦已質疑校方讓小孩子失去自由,但校方依然置之不顧,令他們深感不忿。戴姓夫婦遂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申訴,提出三項規例為證,望教育局就該中學違反《教師法》、《國民義務法》及《教育基本法》作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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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課非強迫性質
不過,當地教育局則認為校方是基於疫情停課和課外活動暫停而安排暑期功課,目的是為培養和鼓勵學生在家自主學習的精神。再者,學校要求準中學生做暑假功課並非強迫性質,且作業更不列入中學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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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駁回投訴
教育局回函向戴姓夫婦指出中學安排的暑假功課內容均屬小學課程的重點複習,與中學課程完全無關。只是幫助學生在開學後順利適應中學的學習環境。倘若家長另有更好的暑假功課或其他安排,該作業則可當作參考。而中學的措施亦未有違反上述規例,故不會受理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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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上訴行政法院
戴姓夫婦並不滿意教育局的答覆和處理,繼而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不過其行政訴訟也再次被駁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教育局的函文內容是就戴姓夫婦的情況加以說明,而該說明僅僅敍述事實。故函文並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作用,不具准駁效力,所以不能就該回覆函文對教育局作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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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Mami Editorial
Source:《東森新聞》